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实施市校融合发展战略,支持驻济高校(以下简称高校)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引育各类急需人才,提高市属企事业单位创新能力,助推济南教育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(2025版)》(济政办发〔2025〕1号)〔以下简称“高校20条”(2025版)〕、《<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><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>(2025版)》(济人才发〔2025〕1号)等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2025年度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基本思路
坚持需求导向、协同联动、创新机制、共赢共享、动态优化的原则,通过项目的建设实施,在高校人才培养与济南产业适配度、毕业生留济就业率、科技成果本地转移转化占比等方面实现显著提升,切实为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重点产业发展做出贡献。
二、支持重点
(一)重点支持情形
一是能够为济南市培养、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的项目;二是能够提升市属院校办学水平、市属国有企业创新能力的项目;三是能够促进我市重点产业能级提升的项目;四是有资金配套的项目。
具体支持领域参照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需求清单(2025版)》《市属国有企业提出的“揭榜制”项目清单(2025版)》(见附件1、附件2),高校可根据实际揭榜申报。
(二)不予支持情形
一是项目预期成果落地济南市以外的;二是单纯课题研究类;三是项目负责人有其他项目正处于济南市各项人才政策支持期内。
三、申报条件
凡符合“高校20条”(2025版)第一、二、三、十二条等由市教育局牵头执行条款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(详见附件6)。纳入2024年度培育类的项目也需填报申报书。
四、申报要求
(一)各高校要高度重视,在校内进行广泛宣传发动,提高知晓率。要围绕项目申报主题,加强论证和筛选把关,避免贪多求全。原则上,各高校申报项目数不超过前三期获批立项项目总和的1/2。对前期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管理严格、项目成效突出、资金使用规范的高校,比例可适度放宽。建议各业务处(部、室)、各二级学院(研究院、学部、系)只申报一个项目;每名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;项目参与人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申报。
(二)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申报的责任主体,要根据支持政策,科学、客观、负责地填报项目申报书(附件3),并做出承诺,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、预期成果,严禁虚报项目预算。绩效目标中须包含人才培养数量,毕业生留济就业率(即毕业生留济就业人数占就业总人数的比例)等关键指标,且保证留济就业率不低于40%。
(三)为确保项目实施管理过程的公开、公正,项目申报、评审、公示等过程管理中,如有咨询事项请各高校指定专人来电咨询,不接受高校教师个人申报和咨询。严禁高校项目组将前期已获市级支持的项目“更换马夹”后重复申报,严禁自行或委托合作单位“打招呼”“跑项目”,一经发现,取消申报资格,并在驻济高校范围内通报。
五、报送时限
请于2025年8月14日上午11时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办公楼528科技处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,逾期不予受理。
纸质版材料包括:《山东体育学院学术诚信承诺书》(1份,签字)和《山东体育学院意识形态审查表》(1份,签字盖章)。
电子版材料包括:《济南市2025年度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申报书》;《济南市2025年度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汇总表-校内汇总》。
校内联系人:陈阳雷、李佳蓉 0531-89655058
科技处邮箱:stkjcyx@163.com
科技处
2025年7月31日
附件1: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需求清单(2025版).doc
附件2:市属国有企业提出的“揭榜制”项目清单(2025版).doc
附件3:济南市2025年度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申报书.doc
附件4:济南市2025年度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汇总表-校内汇总.xlsx
附件5: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(2025版).pdf
附件6: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(2025版)教育政策实施细则.pdf